 ==相关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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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因特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应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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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内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全中资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以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的资料,才能在广东省内合法经营。
1、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办单位的全称、申请开办的业务种类及业务覆盖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注册资本、单位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网站域名和中文名称、IP地址、网站上开设的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单位全称及服务器机房地址。
2、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预登记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有上级单位或行业归口单位的,需提交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
3、申办单位的简介,包括从事该项业务的基本条件、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清单(不少于10个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职称复印件)、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和企业发展业务的资金保障等情况。
4、申办单位注册后的验资报告(不得超过两年)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的)复印件。
5、申办单位的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6、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凡在因特网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在申请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如未从事此信息内容的,需提供保证书)。
7、经营该项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具体的服务项目阐述、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预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8、申办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附机构设置图及职能简述)及业务经营管理措施。如有分支机构,还需提交申办单位从事全省性和跨省联网业务所设置的经营管理机构情况,申办单位与各地分支机构的经济关系和职责任务,经营管理全网业务的主要措施等。
9、申办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网站技术安全的保障措施、 (软、硬件系统;信息监控制度;组织结构)、信息安全内部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登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标注:“对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填写《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正本一式两份(法人签名并盖红色齐缝章),包括信息安全责任人(第一〈法人〉、二、三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无手机的需提供住宅电话),要求有专人对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安全责任人有删除各栏目的权限,并在全天24小时均能与之联系。
10、组网技术方案,其内容包括:网络结构、网络规模、网络建设计划、网络互联方案、技术标准、网络设备配置、电信资源使用方案、网络拓扑图等(附主机托管/虚拟主机协议书及提供接入服务的运营商的IS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1、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
12、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的保障能力及服务措施。
13、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1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封面。
注:
1.上述所有文件均用A4纸打印,除另有要求只需提供一式一份,每份文件均需单位落款并盖单位红印章(复印件除外);
2.所有文件请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除“特规(右下角公司代表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一份正本“网络安全责任书”外),并需统一加盖单位红色齐缝章;
3.上述所有文件包括复印件均需刻录进光盘(所有文件扫描后的图片以分辨率600X800左右的大小,保存成JPG格式的文件,然后制作成网页,通过点击每份文件的中文名称可以观看所有要求提交文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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